隨著LED的發(fā)展及其在照明產品上的廣泛應用,越來越多的LED燈具類產品出口到日本。針對之前法規(guī)里面對LED燈具類產品的空白,METI于2011年7月1日公布了《關于修訂電安法施行令的部分內容的政令》。該政令規(guī)定,2012年7月1日起,進入日本市場銷售的LED燈泡及LED燈具須加貼圓形PSE標志。
什么是日本PSE認證?
PSE(Product Safety of ELectrical Appliance & Materials)認證(在日本稱之為“適合性檢查”)是日本電氣用品的強制性市場準入制度,是日本《電器及材料安全法》(Electrical Appliance and Material Safety Law,簡稱:電安法, DENAN法)中規(guī)定的一項重要內容。2001年4月1日后,電安法取代了之前的舊的法令《電器及材料控制法》(簡稱DENTORI法), 同時日本還取消了T標志,并且政府不再直接頒發(fā)證書,轉而由日本經濟產業(yè)省 (METI) 管理電安法。但是METI不直接頒發(fā)證書,而是授權第三方認證機構(如JET, JQA, COSMOS等)進行產品的符合性評估測試和簽發(fā)證書。而在日本本土以外的地方,這些第三方認證機構通過和其他實驗室(如Intertek)進行合作的方式進行測試認證。
新電安法 DENAN法包括了什么內容?對燈具產品有什么影響?
原電安法DENAN法將控制類電氣產品分為兩大類:
1) A類,特定電器用品類。
進入日本市場該類產品須通過日本經濟產業(yè)省授權的第三方認證機構認證,取得認證合格證書,并在標簽上標記PSE菱形標志 ;
2) B類,非特定電器用品類。
該類產品進入日本市場須通過自我測試和自我聲明,或者通過第三方機構測試,確認符合日本電氣用品技術基準,并在標簽上PSE圓形標志 。
2012年7月1日電安法實施了最新版,其中包含了把原來不在A和B內的產品LED燈具及LED燈泡列入了B類(非特定電器用品)。
針對燈具類產品,新DENAN法中的相關分類如下表所示:
哪些LED燈具產品屬于電安法的適用范圍?
依據新電安法,下述LED燈泡、LED燈具為其管制對象(2012年7月1日起實施):
? 額定電壓100V~300V,50Hz、60Hz,額定功率1W及以上,有一個金屬燈頭的LED燈泡;
? 額定電壓100V~300V,50Hz、60Hz,額定功率1W及以上的LED燈具(防爆燈具除外);
為更清晰的明確LED燈泡、LED燈具的適用范圍,《關于電器用品范圍等的解釋》(2012年4月2日起實施),給出了以下補充:
1. LED燈泡
符合標準JIS C 8156(2011)規(guī)定的普通照明用球泡LED燈,以及與此相類似的球泡形LED燈。即:標準JIS C 8156適用的額定功率60W以下,額定電壓大于50V且小于或等于250V,使用E形(包括E11, E12/E15, E14/E20, E17/E20, E26/E25)、B形(B22d)或GX53燈頭的自鎮(zhèn)流LED燈,屬于管制對象。
不在JIS C 8156(2011)范圍內,但同時滿足以下3個條件的,現階段也屬于管制對象:
(1) 燈泡的形狀為球形;
(2) 在家庭或類似場合,作為普通照明用;
(3) 燈頭符合JIS C 7709;
不屬于管制對象的LED燈泡有:
1. 直流供電,且內部沒有AC/DC轉換電路;
2. 燈的形狀是長條形或環(huán)形(原因:非球形);
3. E39燈頭(原因:該種燈頭,不在家庭或類似場合應用);
4. 燈頭為器具合(插銷)式(原因:燈頭不符合JIS C 7709的規(guī)定);
5. 額定功率小于1瓦(原因:不在施行令規(guī)定的功率范圍);
6. 圣誕樹燈,歸在“裝飾燈具”,不在LED燈泡的管制范圍內。
以及:
1. 非一般電氣用品的零部件,且不與之相連接的產品(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一號以外);
2. 容易拆卸下來的連接部件。(《關于電器用品范圍等的解釋》,LED燈具中使用的AC/DC轉換裝置,為“直流電源裝置”中的LED控制裝置,是菱形PSE的目錄范圍;LED控制裝置匹配的LED模塊(光源部分),它用在非交流電路中,不屬于管制的對象);
3. 已納入管制對象的產品(如:臺燈、廣告燈等),即使它使用LED光源,仍歸在臺燈、廣告燈,而不在LED燈具的管制范圍內;
4. 雖為管制對象內產品,但由于其違反技術標準而不能銷售的情況(如配有E27燈頭的器具,違反了第八附表1(2)ヘ項等)。
日本PSE認證產品測試技術標準
在電安法控制范圍內產品申請日本PSE認證,在日本有兩套完全獨立的標準體系:
1. 省令1 (Ordinance 1),日本國內標準 ,已含EMI要求。
一般是JIS C開頭,如 JIS C8147-1: 2005 (等效于IEC 61347-1: 2000) ;以及Appendix 1~8。
2. 省令2 (Ordinance 2): J 開頭的標準,不含EMI要求。
J 標準= IEC標準 + 日本差異。
在法規(guī)層面上來講,兩套標準是對等的,任意使用其中一套進行測試即可。但是兩套標準的要求確有較大的差異。所有的電安法DENAN法法規(guī)內的控制類電氣產品,你都可以在省令1中找到對應的標準進行測試。因為標準變更速度的原因,某些產品在省令2里面暫時還沒有相對應的標準,這時只能選擇省令1來進行測試認證。如LED燈具和LED燈泡就是最好的例子,目前省令2還沒有對應的標準,暫時只能用省令1來做測試認證。
企業(yè)的燈具產品需要申請哪種PSE認證?
1. 獨立式LED驅動器(在電安法中歸類為直流電源裝置)須申請PSE菱形認證。
可使用的產品測試標準為省令1: Appendix 8。 也可以使用標準省令2: J61347-2-13。
2. 普通的傳統(tǒng)的燈具如臺燈、 充電式手電筒、 手提燈具、 廣告燈具、 庭院用燈具、裝飾用燈具、帶照明功能的家具等須申請PSE圓形認證。
可以使用的產品測試標準為省令1: Appendix 8或者使用省令2: J60598系列
3. LED燈泡、 LED燈具須申請PSE圓形認證。
但鑒于省令1還沒有相關的標準可以測試,暫時只能使用省令1的Appendix 8來進行測試認證。
結束語
日本的新法規(guī)頒布的時間較短,熟悉該法規(guī)的測試機構并不多,希望以上的一些信息對您有一個概念上的認識。如需有更深入的了解,或者需要得到我們的幫助,歡迎隨時咨詢,Intertek很愿意成為大家的指路明燈,為您的產品照亮通往日本的道路。